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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新制】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2歲育兒津貼免排富好申請」政策宣導。

為落實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幼兒,自112年起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
本市為簡化申請流程,於各戶政事務所提供一站式窗口,可避免新生兒父母忘記申請育兒津貼,造成延遲或無法追溯的損失。
本市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可併於戶政事務所紙本申請0-2歲育兒津貼,由戶所代轉幼兒戶籍地區公所,免除家長二次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