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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110年人口政策措施有關婚育及性別平等觀念宣導

一、持續積極營造「樂婚、願生、能養」之環境,鼓勵國人結婚、生育並倡導性別平等觀念。
二、鼓勵民眾尊重多元性別認同、維持出生嬰兒性別比例不失衡並促進平等之家務分工等,共創性別平等社會。


●宣導標語

男孩女孩一樣好,生來通通都是寶。

尊重多元性別特質,破除性別刻板印象。

父母共親職,家庭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