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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之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依據內政部110年2月25日台內戶字第1100104442號公告

自110年2月25日起「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之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惟依據原住民身分法第12條規定辦理之「更正」登記,仍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