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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崇明、東智里轄區「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區段徵收工程」等24條新開闢道路命名案,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自本(104)年7月25日生效

主旨:本區崇明、東智里轄區「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區段徵收工程」等24條新開闢道路命名案,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自本(104)年7月25日生效。
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規定暨臺南市政府104年7月30日府民戶字第1040690207號函。
公告事項
一、「EG-38-8M」與「EG-39-15M」2條道路合併道路命名為:『巴克禮路』。
二、「EG-44-15M」道路命名為:『崇聖路一段』;「EG-43-15M」、「EG-41-15M」2條道路合併道路命名為:『崇聖路二段』。
三、「EG-45-8M」道路命名為:『崇慶街一段』;「公道14-8M」道路命名為:『崇慶街二段』。
四、「EG-48-15M」道路命名為:『崇賢一路』;「EG-47-15M」道路命名為:『崇賢二路』;「EG-46-15M」道路命名為:『崇賢三路』;「EG-42-15M」道路命名為:『崇賢五路』;「EG-40-15M」道路命名為:『崇賢六路』;「EG-37-15M」道路命名為:『崇賢七路』。
五、「3-63-24M」道路命名為:『崇興路』。
六、「EG-49-15M」及「EG-50-15M」2條道路合併道路命名為:『崇正路』。
七、「EG-54-10M」道路命名為:『崇元一街』;「EG-51-10M」道路命名為:『崇元二街』。
八、「EG-58-10M」道路命名為:『崇吉一街』;「EG-57-8M」道路命名為:『崇吉二街』;「EG-56-10M」道路命名為:『崇吉三街』;「EG-55-8M」道路命名為:『崇吉五街』;「EG-53-10M」道路命名為:『崇吉六街』。
九、「2-24-30M」原生產路「部份路段」道路擴寛,仍沿用『生產路』道路名稱。
十、檢附「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區段徵收工程」等24條新開闢道路道路命名地區位置簡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