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區「EE-1-15M」新闢道路命名名稱為「自由路三段」一案,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自本(103)年3月24日生效。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規定暨臺南市政府103年3月27日府民戶字第1030243038號函。公告事項:一、本區「EE-1-15M」新闢道路命名名稱為「自由路三段」。二、檢附「EE-1-15M」道路命名位置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