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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宣導
刊 登 日 期 相     關     連     結
103/10/30 「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及外國籍人結婚、離婚登記,應提憑載有出生年月日之證明文件」
為避免當事人持憑未載有出生日期之證明文件辦理結婚、離婚登記衍生困擾,國人如欲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及外國籍人在國內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應提憑載有其出生年月日之結婚、離婚證明文件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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