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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挺身心障礙者就業度疫情及重視勞工教育權益不打折

有關林美燕、郭鴻儀等議員於5月11日針對勞工局工作報告,關心「安心即時上工計畫身心障礙者難以適用」、「以工代賑每人每小時扶助費用為新臺幣一百十元,未達勞動部基本工資標準」、以及「勞工教育經費編列過少」等議題,本府勞工局回應如下: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3。」,是以,本府各機關釋出千餘職缺均需列入定額進用規定計算。

是以,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與本府之「防疫安心上工計畫」職缺均需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之定額進用比例,進用一定比例身心障礙者。尤其市長黃偉哲第一時間在研擬市府防疫上工計畫之初,就特別提到要多給身障夥伴就業機會。因此,本府及本市相關單位於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所開列合計1322個職缺,除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須符合一定資格限制(如登記1年內有投保紀錄)外,市府防疫安心上工計畫200個名額則無限制投保紀錄,符合資格的所有身心障礙朋友皆可報名,甚至有多個機關職缺依據身權法提供身心障礙優先保障名額。勞工局亦在開缺之初即積極推介有意願的身心障礙朋友報名面試,並在面試階段即適時提供職務再設計如手語翻譯等。

以市府防疫安心上工職缺為例,各局處200個已上工者即有15個為身心障礙者。勞動部之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截至目前已上工人數685人中也逾30人身心障礙朋友上工,剩餘職缺勞工局亦持續積極媒合更多身心障礙朋友報名登記,以協助更多身心障礙朋友度過疫情難關。另針對過去條件使許多民眾不符合資格以致難以登記到職缺或未經錄取的民眾,市府也與雲嘉南分署各就業中心合作在第一時間協助重新通知民眾改登記其他職缺。

有關郭議員提及《臺南市政府辦理以工代賑作業要點》代賑工每人每小時扶助費用為新臺幣一百十元,未達勞動部基本工資標準一節,因以工代賑係屬公法救助關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另郭議員關心勞工教育經費偏低一節,本市針對勞工教育未因經費較少而忽視,且在有限經費下每年針對申請勞教補助的基層工會均予以核准,未有因經費不足否定之情事,並且近幾年均於每年的預算編列上提出回復至576萬申請, 110年的預算亦將持續努力爭取。

   (新聞稿聯絡人:勞工局就業促進科沈淑敏。06-2991111轉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