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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國際婦女節 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落實母性健康保護 共同守護女性職場安全健康

      今天是3月8日國際婦女節,南市勞工局在這個特別的日子提醒各事業單位,為保護女性勞工懷孕期間母體健康與胎兒發展,以及分娩後母體恢復及預防哺乳期間造成嬰兒健康疑慮的危害,規模100人以上事業單位,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懷孕期間至分娩後一年間的女性勞工實施母性健康保護措施。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國際婦女節的緣起和女性勞工追求勞動尊嚴和經濟安全的行動有關,隨著社會的發展及觀念的改變,近年女性在參與職場比例已有明顯提升,更加凸顯職場母性健康保護的重要性。「母性健康保護」是指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要求雇主應採取危害評估與控制、醫師面談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等。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為促使事業單位落實母性健康保護相關法令規定,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近年陸續辦理多項母性健康保護系列活動,包含「母性健康保護隨堂考 答題抽獎送好禮」、「母性健康保護宣導會」及「母性健康保護工作環境檢測專案輔導」等,今年除預計於3月25日賡續辦理「勞工身心健康及母性保護宣導會」,邀請麻豆新樓醫院職業醫學科醫師及護理師就母性健康保護相關法令說明與執行實務分享外,為妥善監督事業單位母性健康保護工作的落實,更規劃展開母性健康相關有害因子基線資料的建立工作,針對轄區內事業單位職場可能使女性勞工暴露於「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等化學品之事業單位實施專案監督檢查與輔導,並納入未來臺南市職業性癌症預防藍圖的一環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李炫昌處長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雇主不得使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從事礦坑在業、鉛及其化合物散布場所之工作、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若違反規定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要特別留意,避免影響女性勞工的健康。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