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芮氏規模7.2地震 偉哲市長呼籲地震後應注意工作安全

      國內今(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全臺均明顯有感,多數縣市達到4級震度。黃偉哲市長提醒,依據往年經驗及教訓,地震可能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塔吊倒塌崩塌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及社會大眾安全,因此雇主應落實工地地震後檢查,並加強各項防災措施。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也呼籲,4級以上地震,雇主使勞工進入營造工地作業前,應確實檢查下列事項,如有異狀,應即補強、整修採取必要之設施:

一、施工架:施工架構件之損傷及安裝、基腳下沈及滑動、補強材安裝及護欄脫落等狀況。

二、模板支撐:模板支撐架材之損傷及安裝、支柱固定及搭接部分、固定材料損傷、補強材及基腳沉陷及滑動等狀況。

三、露天開挖場所:露天開挖場所應確認作業地點及其附近之地面有無龜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地層凍結狀況及其地層變化等情形。

四、擋土支撐:擋土支撐構材及固定材料之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等狀況。

五、隧道工程:隧道、坑道等內部有無浮石、岩磐嚴重龜裂、湧水不正常之變化等。

六、工地塔吊:工地塔吊之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鋼索運行及控制裝置性能等狀況。

     王鑫基局長提醒過去地震附隨餘震,造成多處大樓、橋梁倒塌,水泥廠勞工遭物件砸亡及清理路面人員遭落石砸傷等嚴重災情。王局長表示,地震易引發廠場設備及建築物倒塌;隧道、橋梁、道路錯位崩壞及土石滑落;營造工地開挖面崩塌及支撐架、施工架、塔吊等物體倒崩塌或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安全,甚至造成重大職業災害。他強調所有事業單位及雇主,對於地震後之各項工作,需要先使人員在安全的保護下,評估檢視作業設備及環境有無變化,如有異狀,應即妥慎的進行補強及復原。對於地震造成之工作危險,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無虞後,才可使勞工進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