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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不法侵害預防

        近年來,勞工職場上遭受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當之對待,或遭受顧客、服務對象、其他相關人士之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暴力事件,致發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甚而危及性命等不法事件似有增多的趨勢。職場不法事件不僅影響個人安全健康、也涉及人權問題及影響組織整體效率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發生,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有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義務,雇主應參照「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未達100人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另特別提醒,若不法侵害個案涉及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性騷擾或就業歧視等違法事件的調查、認定或後續處置,請向各該管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