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5月1日勞動節給假給薪須知

各位勞工朋友們,再過幾天就是5月1日勞動節,在此先預祝各位勞工節日快樂!!感謝各位在不同工作崗位默默奉獻勞力與心力,讓社會和經濟得以穩定發展。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5月1日勞動節是法定國定假日,只要適用勞基法的行業或部分指定適用工作者,所有勞工當天都可以放假,雇主需依法給假給薪,如果當天出勤,工資必須加倍發給。另因今年5月1日為週六,特別提醒雇主,如果當日適逢勞雇雙方原約定之「例假」或「休息日」時,依法必須要補假,至於補假日期可由勞工雙方協商。舉例來說,如果勞雇雙方原約定週六為休息日,並協商將勞動節補假於4月30日,則4月30日之性質即為國定假日,工資應予照給,如雇主取得勞工個別同意於當日出勤,工資即應加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