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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通道規範

工作場所通道是每位勞工工作過程中,使用頻率最高的部分,常見工作場所通道中有障礙物堆積、或地面高度驟變、或照度不足等,導致跌倒職災,跌倒造成的後果,輕者多無明顯傷害,但嚴重者也可能造成重傷或死亡,因此不可輕忽。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提醒,雇主對於室內工作場所,應依規定設置足夠勞工使用之通道,其中主要人行道不得小於一公尺;各機械間或其他設備間通道不得小於八十公分;自路面起算二公尺高度之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主要人行道及有關安全門、安全梯應有明顯標示等,以預防職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