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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中秋節連假薪資出勤注意事項

中秋連假即將到來,小編提醒大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秋節為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說明,假設事業單位上班日是比照公務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勞工於連假期間均休假,雇主應照給每日工資;9月29日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9月30日為休息日,如有出勤,應依休息日加班費之計算方式計給;10月1日為例假日,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情形發生外,雇主不得使勞工出勤。提醒雇主要確實依法辦理,不可損及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