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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清明連假期間 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勿因趕工疏忽職場安全及出勤及工資等相關規定

       今明二日分別是「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不少國人利用連續假期出遊,國道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及旅宿餐飲業等進入業務高峰,另亦有部分工廠或營造工地利用假期持續趕工,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均屬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節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此外,事業單位有趕工加班情形者,亦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並使勞工確實遵循各項安全作業標準,切勿因求快、求便而疏忽勞工的安全,期望勞資共同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守護職場安全,落實黃偉哲市長打造「希望家園 職安城市」的願景。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如勞雇雙方約定採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出勤模式者,本次即形成「4月2日休息日」、「4月3日例假日」、「4月4日兒童節」及「4月5日民族掃墓節」4天連續假期。提醒事業單位,4月2日為休息日,如有出勤,應依休息日加班費之計算方式計給休息日加班費;4月3日為例假日,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情形發生外,雇主不得使勞工出勤;4月4日及4月5日為國定假日,如有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作者,於8小時內不論出勤多久,雇主皆應給予加倍工資。為使民眾快速了解連假出勤及工資給付,勞工局也製作出勤及工資提醒宣導圖卡,並置於勞工局「臺南呷頭路」臉書專頁,藉由便捷的網路服務擴大宣導,以促使事業單位提供合法之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益。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提醒事業單位,如有利用連假趕工加班者,除作業前應做好風險評估外,也應依規定要做好相應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例如於高處作業應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安全帶;開口處應設置防止墜落之防護設施;衝剪機械等加工機械或輸送帶應設有安全護罩、護圍及各項防止切割捲夾之安全裝置;對於勞工頭髮或衣物有遭受機器捲入之虞者,應訂定穿著SOP並嚴格執行;針對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及長時間工作,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避免異常工作負荷以保護勞工身心健康等。若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聯絡電話為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