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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調整移工薪資 切勿違法僱用移工

       黃偉哲市長呼籲落實防疫措施不停歇,且為避免非法移工成為防疫破口,特別提醒民眾不要非法聘僱、容留行蹤不明之外國人,以保障市民朋友的健康。

  勞動部近期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已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雇主,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15至75萬元罰鍰。另提高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10至50萬元罰鍰,提高為依非法媒介每人處30至150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上開修正法案已報行政院審議中。

  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表示,民眾常以為只是「短期」、「臨時性」、「沒有聘用關係」、「沒有給薪水」、「非失聯移工」就不違法,然只要未經許可聘僱或容留移工從事工作,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新臺幣15至75萬元罰鍰,聘僱移工皆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僱用,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此外,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111年8月10日通過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由每月薪資1.7萬元調高至2萬元,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都適用。為勞雇和諧關係、整體移工管理及穩定移工來源,自111年8月10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並同時提供聘僱看護移工的低收及中低收入雇主薪資補貼每月補貼3,000元,最高補貼3年;其他一般雇主則於本年底前每月補貼1,500元,最高補貼4個月。如對法令有疑義處,勞工局設有移工諮詢服務中心,竭誠為大家服務。

  王局長鑫基補充說明,合法移工非法打工,不但非法雇主受罰,移工也會因此被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影響移工在臺工作的權利,勞工局將持續以移工和雇主的立場為出發點,透過戶外看板、車體廣告、報紙等多元管道宣導,讓民眾和移工都能知悉相關法令並安心的在臺南打拼,落實黃市長偉哲「希望家園」理念。


標籤:#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