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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調處人員之能力及技巧 勞工局辦理調解人暨調解委員研習會

     為實踐黃偉哲市長「希望家園」的施政理念,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增進勞資爭議調處人員在實務處理爭議之能力及技巧,提昇其專業知識,並提供勞資雙方更高品質之服務,落實勞工權益之保障,特規劃辦理調解人暨調解委員研習會,今(28日)於善化啤酒廠辦理第1天的課程共計調解人、調解委員及各市級總工會理、監事50餘人出席與會。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 111年1月至12月勞工局總計受理勞資爭議案件計1,392件,調解成立有1,030件,調解不成立362件,成立率74%。王鑫基局長代表黃偉哲市長向各調解人及調解委員表達感謝其盡心盡力協助調處勞資爭議案件。在實務上勞資爭議的當事人大部分都充滿情緒性,調解人必須要瞭解情緒與決策間之關連,善用各種調解技巧,並掌握時機,就調解事件提供調解方案,適時說服當事人但不強迫其接受調解方案。勞資爭議當事人雙方能信賴勞工局為其解決紛爭,調解人居中所扮演之調處角色,實功不可沒。期望調解人或調解委員繼續保持信心與熱情,以中立之立場調處勞資爭議案件。
     本次研習會分2天進行。今(28日)邀請臺南地方法院羅郁棣法官擔任講座,講授課程內容計有「勞動基準法爭議問題探討」及「勞動事件法與調解」等議題。
     講師羅郁棣法官向與會人員說明,勞動契約、工資及工時之認定,並分享法院之見解及判決,另分析勞資爭議事件和一般民事事件之不同,勞動事件法之目標是實質公平的審判及有效的權利救濟,具有專業審理、強化當事人自主及迅速解決爭議之功能、減少勞工訴訟障礙、促進勞動事件之審判程序與實效、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會後並舉行綜合座談進行雙向溝通,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研習會圓滿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