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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下半年自主參與類補助徵件公告

計畫目的

文化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第四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 「互助共好類」:申請單位應秉持互助共好、擴大引動及共同參與的精神,促使或協力過往社造資源挹注較少之鄉村或都會(含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及村落文化工作。

(二) 「自主參與類」:申請單位應本於自主參與及深耕在地之精神,帶領在地居民參與,並累積社區的基礎能量;另為帶動都會退休人力投入公共事務,申請本類計畫,除基本培力課程外,亦應包含對於都會社造及周邊公共議題之關注與行動。

為逐步累積及推廣臺灣在地知識內涵,前項兩類計畫包含在地知識建構或運用者,將優先補助。

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6-2984990#7001

電子信箱:carenli812@mail.tncsec.gov.tw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__viewstate=LRpB29371AbT0nPfasfohl2yy85FG9Z/eleDisGKEM+xVtWuyGKjefClt/pgqn3D+0QvxBosb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