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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宗公司欠薪,勞工局進行歇業事實認定,保障勞工申請墊償權益

仙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仙宗公司)10月1日停工、積欠員工9月至11月薪資及資遣費案,仙宗公司至今皆未與勞工協商,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今(17)日邀集相單位進行該公司之歇業事實認定,現場來了10名勞工代表,市議員李偉智議員也到場關心。

勞工局於第1批被資遣勞工勞資爭議調解後,協助勞工取得或為勞工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勞工朋友持證明書向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失業認定及申請失業給付卡關時,勞工局即與就業服務站及勞保局溝通解除關卡,第1批進入勞保局審核失業給付之11名勞工朋友,因仙宗公司積欠勞工保險等保險費,勞保局核定暫行拒絕給付,經勞工局與勞保局協調請其縮短作業時間後,勞保局於昨(16)日電匯勞工朋友帳戶,勞工朋友今(17)日即可取得失業給付款項,後續請領失業給付之勞工朋友,勞工局仍會持續協助,讓勞工朋友於農曆年前順利取得失業給付,暫時渡過生計難關。

仙宗公司停工至今2個月餘,皆未與勞工進行債權人協商,亦未出席勞工局於11月26日為勞資雙方安排之勞資爭議調解,為能確認勞動債權,勞工局輔導勞工朋友進行司法訴訟,並將給予訴訟扶助;另對於仙宗公司一直規避處理勞工勞動債權之態度,勞工局已發函予仙宗公司限期其清償,屆時未清償,勞工局將提報勞動部對於仙宗公司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禁止出國。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仙宗公司積欠勞工薪資及資遣費,目前雖停工但未辦理歇業,經勞工向勞工局申請仙宗案之歇業事實認定,今(17)歇業事實認定後即核發歇業事實之證明予勞工朋友,另待勞工朋友取得債權證明後,勞工局將再協助勞工朋友申請積欠工資及資遣費之墊償,對於仙宗公司積欠員工薪資規避勞動檢查,勞工局已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規定予以裁處在案。


標籤:#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