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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安平區消防局對面某大樓,清潔作業人員站高樓窗外擦玻璃無防護措施,勞工局立即派員前往勸導改善

    本市安平區消防局對面某大樓,一名作業人員爬出外牆並進行窗戶清潔作業,惟作業中並未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民眾目睹過程中十分驚悚,本府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勸導改善,並加強宣導大樓高處作業應注意之事項,並請大樓管理員應確實執行,以確保勞動者之生命安全。另倘查有違反之事實,將予以停工,並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未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將可處最高罰鍰3至30萬元。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高處作業風險性高,經職業災害數據統計,每年因墜落而造成重大職災事故的比例為最高,在此提醒雇主應優先使用較安全之工法及機具(吊籠、高空工作車或移動式起重機搭載搭乘設備),而作業人員應配戴安全帽,及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並可搭配捲揚式防墜器進行作業防墜措施,確保勞工作業上之安全。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強調,大樓高處作業為高風險作業,雇主需有下列預防災害之作為:

  • 勞工應穿戴符合國家標準背負式安全帶並設置足夠強度之安全母索,以利鉤掛,並配戴安全帽等防護措施。
  • 優先使用較安全之工法及機具(吊籠、高空工作車或移動式起重機搭載搭乘設備)
  • 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後續本局針對大樓外牆清洗及冷氣安裝、維護等高處作業加強宣導,並主動出擊檢查及輔導,並請大樓管理人員確實要求清潔人員配戴相關設備,保障勞動者之作業安全,如事業單位對於相關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電話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