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機關: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發文日期:112年12月21日發文字號:南市勞資字第1121703201號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公告主旨:公告本局112年度委託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業務之民間團體考核結果。依據: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22條。公告事項:本局委託民間團體「財團法人台南勞資事務基金會」、「社團法人臺南市勞資權益推廣教育協會」等2家辦理112年勞資爭議調解業務,考核結果均為合格。
公告機關: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發文日期: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南市勞資字第1121703201號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公告
主旨:公告本局112年度委託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業務之民間團體考核結果。
依據: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22條。
公告事項:本局委託民間團體「財團法人台南勞資事務基金會」、「社團法人臺南市勞資權益推廣教育協會」等2家辦理112年勞資爭議調解業務,考核結果均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