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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宣導「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政策

辦理新生兒登記時「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請方式係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請洽詢各地區公所社政課承辦人或電洽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06-2991111轉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