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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為擴大e-Gate使用對象:
    一、自114年1月1日起自動通關註冊對象為10歲以上且身高120公分以上有戶籍國民,於全國各戶政事務所首次護照申請時,可併同申請自動通關註冊 (114年1月1日前申請人為12歲以上且身高140公分以上)。

    二、無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有效晶片護照,免事先申請入國許可,亦得申請使用e-Gate。

    三、該署新世代e-Gate具閘道內註冊及通關二合一功能,於進入閘道前選擇錄存臉部影像,或選擇錄存臉部影像及指紋,即可同步完成註冊及通關。

    四、另所有外來人口符合使用年齡且已完成入境生物特徵擷取者,均得於出境時使用e-Gate,提供旅客更便利及快速的通關服務。

    五、我國與他國推動互惠使用e-Gate之國家有美國(全球入境計畫Global Entry)、韓國、澳洲、義大利、德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7國,持效期6個月以上晶片護照之國民得申請使用e-Gate。前述國家國民以旅遊或商務等事由來臺短期停留者,經人工註冊檯完成註冊後(閘道自助註冊功能之實施時間請詳移民署網站訊息),每次通關前應完成電子A卡填繳且簽證種類勾選「免簽證」欄位者,入境時即可使用e-Gate。

    六、詳見常見問答FAQ  
  • 111年11月1日起民眾可於各機場、港口,持護照「自助註冊」自動通關。
     
  • 109年8月11日起在臺設有戶籍年齡及身高符合規定者可於全國戶所-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站服務及自動通關註冊通報服務(114年1月1日前申請人為12歲以上且身高140公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