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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自111年8月22日至10月7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為落實多元平權,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

 

本計畫112年度徵件規劃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二)執行期程及補助金額:112年提案僅受理一年期計畫,故需於核定日(111年12月)起至112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每案得核補助總經費最高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

 

相關資訊請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