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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開始受理108年1-2月旱災農損申報事宜

本區受108年1-2月旱災影響,造成梅農業損失,經農委會核定列入災區,辦理農業災害現金救助工作,公所自自108年03月08日(星期五)至108年03月15日(星期五)止,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敬請於期限內申報。 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身分證。

2.印章。

3.農漁會或郵局存款簿。

4.相關證件:需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1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