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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受理申報108年度第二期「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

一、受理補(變更)申報期限:自108年6月17日至108年7月16日止(上午8
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例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申報地點:本所農業及建設課。
三、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請攜帶農戶耕地資料卡(如土地資料有異動或資
料不正確,請至農會辦理更正後再辦理申報)、申報人身分證及印章。
四、勘查期間:第二期自108年8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止,複查期限至108年
10月31日止。特殊期作物青割玉米、甘藷、小麥及食用番茄等作物勘查至108
年11月底止。
五、請依規定覈實申報,主動扣除自用作物、建物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