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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地承租戶至108年底租期屆滿者,記得向國有財產署申請續租換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轉知國有基地承租戶換約作業,國有基地租賃契約租期至108年12月31日止,倘承租人未申請換約續租,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將消滅,為免影響承租人權益,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