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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承租市有地

由於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經管各轄區之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眾多,臺南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請地政局需持續定期辦理市有耕地放租作業,以增進土地之使用,避免土地閒置浪費,促進地盡其利。
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補充,放租之土地係屬耕地,僅能作農業使用,需留意農業及使用管制相關規定,以免違規使用受罰,歡迎如有符合資格及承租意願之民眾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