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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宣導事宜

「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一)路段中與救護車同向:
1、同向或雙向僅有1車道路段,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
2、2車道路段,救護車利用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其他車輛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3、3車道以上路段,中間車道應空出讓救護車行駛,其他車輛應完全駛離至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
(二)交叉路口遇到救護車:
1、交岔路口應盡量保持淨空。
2、除同向車道靠右側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
(三)慢車遇到救護車:
1、於道路上行駛或停止時,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
2、於單行道時,應暫時停靠於道路兩側適當地點,供救護車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