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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 (申請文件請務必使用當年度最新公告表單)

(一)申請表一份。

(二)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三)註記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五)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需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業於111年04月19日府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