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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訂於107年6月5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舉行


臺南市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訂於107年6月5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舉行,屆時警報發放後,人、車請一律按規定接受憲、警、民防人員指導,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商)家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
防空演習時,如果不聽從執勤的憲兵、警察或民防人員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管制命令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提醒要出門的民眾,請務必注意演習時間,以免在外出過程中,被卡在路上動彈不得,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