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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香蕉採購加工措施」,請有意採購之加工單位期限內至農業部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登錄。

公告事項:

  • 採購品項:香蕉(含黃熟香蕉及青香蕉)。
  • 採購目標量:300公噸。
  • 採購及加工期間:1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
  • 受理登記方式:
  1. 線上申請書:請逕至農業部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登錄(https://fvc.afa.gov.tw/tdxc/index.jsp),填報完成請列印紙本並用印。
  2. 申請資料送達方式:上開文件以傳真並寄送至事業登記所在地本署當地分署辦理(郵戳為憑),分署按申請先後順序、加工廠單日運轉量能及歷年執行情形核定辦理數量。
  • 採購底價: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5元(含)以上購買黃熟香蕉,或以每公斤8元以上購買青香蕉,始得請領補助。
  • 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香蕉澱粉、香蕉乾、香蕉泥、香蕉餡、香蕉脆片、香蕉汁、香蕉蜜餞、冷凍截切或其他經審查認可之香蕉加工品。
  • 申請加工單位資格與審認:
  1. 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取得工廠登記之食品製造業廠商。
  2. 取得建物使用執照之合法農產品加工室,且經事業登記所在地本署當地分署審認具加工實績及效益者。
  3. 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之業者。
  4. 具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酒廠(莊)。
  5. 農民團體委託符合上揭任一資格廠商代工生產。
  • 供貨單位:產地之農民團體及經本署(含分署)審認之產銷班。
  • 品質及規格:
  • 品質:供應單位供應具商品價值之香蕉,成熟尚適度、果形尚完整、無裂果,無嚴重病蟲害及其他傷害,且農藥殘留應符合衛福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規格:每把果重2公斤以上。
  • 個別加工廠商對於收購品項之品質及規格有特殊需求者,得由供購雙方自行合意議定,不受上揭品規限制。
  • 最低申報量:最低10公噸(含)以上,未達者不予補助。廠商倘有增加收購數量需求,得向原申請分署再提出申請。
  • 獎勵補助標準:
  • (一)本署依實際供果重量補助供應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補助申請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公斤。
  • (二)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
  • 查核方式:
  • 於採購及加工期間由農糧署分署不定期查核供貨及加工作業,分署得組成查核小組或授權之計畫執行單位進行查核。供貨及加工單位需無條件配合查核作業,若拒不接受查核者,得取消獎勵資格。
  • 供應單位及加工廠商辦理本措施之相關憑證須專案保存,另加工廠商應備妥每日加工量、產製率、成品銷貨憑證及庫存量、原料進貨證明(含照片或錄影檔)等資料,加工成品均需專區放置,俾供查核。
  • 款項撥付及條件
  • 貨款支付:貨款應於到貨15天內以轉帳或開立支票給供貨單位,以利款項撥付。
  • 補助款撥付:加工單位依公告事項完成採購加工,經農糧署各區分署授權之執行單位查核無誤後,始得由授權單位依實際執行量採分次給付或一次給付。
  • 其他注意事項及原則請參照「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本署官方網站首頁/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