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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凱米颱風車輛泡水慰助明天起公所開始受理申請~~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0 日下午 5 點止。
✅受理地點:鹽水區公所1樓

✅本所受理慰助對象:
車輛於凱米颱風期間,在鹽水區範圍內因淹水嚴重導致車輛泡水致受有損失。

✅所需準備文件:
(一)申請書(含行車執照影本、存摺影本—各金融機構皆可)。
(二)車輛泡水證明(照片或影片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
(三)因車輛泡水致生重大損失之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 車輛修理或經公正機構鑑定因泡水而減損價值之發票、收據等證明文件。
2. 車輛報廢之證明文件。
3. 轉賣車輛之契約書、過戶等並載明泡水事實之證明文件。
4. 經國稅局認定核發有關車輛因凱米颱風期間減損價值之綜合所得稅核定災害損失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慰助金額:
(一) 汽車最高二萬元。
(二) 機車最高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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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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