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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文旦柚採購加工措施」,請有意採購之加工單位期限內至農業部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登錄。

  • 採購品項:國產文旦柚。
  • 採購及加工期間:113年7月22日起至10月31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
  • 採購底價:
  1. 一般果品: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2元以上採購者。
  2. 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果品: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6元以上採購驗證果品者。
  • 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文旦柚果乾、果肉、果泥、果餡、果醬、果汁、蜜餞、冰品、酒品、醋、精油或其他經審查認可之文旦柚加工品。
  • 最低申報量:最低10公噸(含)以上,未達者不予補助。廠商倘有增加收購數量需求,得向原申請分署再提出申請。
  • 獎勵補助標準:
  1. 一般果品:依實際供果重量補助供應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剝皮費3元/公斤及加工處理費5元/公斤,合計補助每公斤10元。
  2. 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果品:依實際供果重量補助供應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剝皮費3元/公斤及加工處理費8元/公斤,合計補助每公斤13元。
  3. 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
  4. 依公告事項完成收購加工,經查核無誤後,補助款得申請分次給付或一次給付。
  • 受理登記方式:
  1. 加工單位請至農業部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登錄(https://fvc.afa.gov.tw/tdxc/index.jsp),線上填報完成請列印紙本申請書並用印。
  2. 用印後之申請書包含登記申請總量、採購縣市(含數量、供貨單位)等及資格與審認相關證明文件,請依事業登記所在地先行傳真,並寄送至本分署(或辦事處)辦理(郵戳為憑)。
  3. 受理申請聯絡資訊如下:
  • 嘉義縣:本分署嘉義辦事處吳智惠先生、05-2224291分機110、傳真05-2160979。
  • 臺南市:本分署林佳蓉小姐、06-2372161分機227、傳真06-2006360。
  • 高雄市:本分署高雄辦事處李肇淇先生、07-2361181分機22、傳真07-2362384。
  • 屏東縣:本分署屏東辦事處陳士成先生、08-7322171分機123、傳真08-7337319。
  • 其他注意事項及原則請參照「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農糧署官方網站首頁/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