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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人文課    
申請事件項目 辦理期限 備註
調解案件之申請 15天內通知聲請人調解  
調解不成立證明 隨到隨辦  
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之處理 15天  
輔導寺廟業務〈一〉寺廟登記事宜 7 天區公所初審後送市府複審內政部核定  
輔導寺廟業務〈二〉寺廟建造之處理 7天 區公所初審後送市府複審內政部核定  
全民健保異動〈里鄰長〉 隨到隨辦  
原住民購買住宅申請 7天公所初審後送市府核定  
三七五耕地租約遺失申請補發 隨到隨辦  
三七五耕地租約變更 10天 公所初審後送市府核定  
三七五耕地租約終止 10天 公所初審後送市府核定  
三七五耕地租約註銷 10天 公所初審後送市府核定  
三七五耕地租約遺失申請補發 隨到隨辦  
租佃糾紛案件處理 決定開會日期七天前通知  
圖書館借閱證 隨到隨辦  
國民兵證書遺失補發 隨到隨辦  
國民兵禁免役之處理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專長替代役之申請 依內政部公告期間內辦理  
替代役役男事故延徵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申請延期徵集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禁役之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免役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體位變更複檢之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出境申請 隨到隨辦  
貧困徵屬健保補助費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徵屬疾病〈急難〉慰問金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貧困徵屬醫療補助費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貧困徵屬生育死亡補助之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役男入營證明之申請 隨到隨辦  
後備軍人轉免役複檢申請 隨到隨辦 ,送台南後備指揮部核定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之處理 每年4月統一受理 ,送臺南市後備指揮部核定   
後備軍人歸鄉報到 隨到隨辦  
列級家屬生育死亡補助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列級戶急難救助申請 隨到隨辦,送市府核定  
申請列級戶 30日,須送市府民政局及辦理財稅及實況等調查  
申請在營服役證明 隨到隨辦  
申請提前退伍 30日至60日,調查後送市府轉國防部核定  
申服補充兵 30日至60日,須送市府民政局及辦理財稅及實況等調查  
役男補檢申請 7日內,由本所排定檢查日期  
役男複檢申請 60日內,由市府民政局排定檢查日期  
     
     
農業及建設課    
申請事件項目 辦理期限 備註
無自用農舍證明 14天  
建築線申請 14天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4天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 3天送新營分局  
補發使用執照證明 14天  
路燈維修 3天  
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說明 21天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 30天  
農業機械使用證明 3~7天  
農機用油免費營業稅憑單 3天  
     
     
社會課    
申請事件項目 辦理期限 備註
全民健保異動(第5、6類) 隨到隨辦  
中低收入戶老人、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隨到隨辦  
低(中低)收入申請 30天,里辦公處收件後(含申請財稅證明資料)公所完成複審  
辦理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養服務 5天,送市府核定  
低(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里辦公處證件齊備後3日送區公所完成初審後送市府複審  
一般民眾之急難救助 證件齊備後3日內核定  
特殊境遇家庭之補助 證件齊備 ,本所受理案件後由公所審查核定,辦理期間約需30天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申請 證件齊備,里辦公處受理後送公所審查,辦理期間約需30天  
單親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證件齊備,本所受理案件後由公所審查核定,辦理期間約需30天  
育兒津貼 證件齊備,本所受理案件後由公所審查核定,審查時間約需2.5個月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減免 區公所初審後再送市府複審,審核通過以申請日為補助標準日  
身心障礙日間照護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證件備齊經公所初審後送市府複審,辦理期間約需30天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證件備齊,由公所審查核定,辦理期間約需1個月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證件備齊公所收件並製證,期間約需15天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 證件備齊,公所受理後送市府審查,期間約需15天  
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證件備齊,公所可跨區申請鑑定表,鑑定至製卡證明期間約2個月  
身心障礙者證明換發 證件備齊,公所受理可立即製證  
身心障礙者戶籍異動 至公所作身心障礙證明戶籍異動註記  
申請籌組社區發展協會 隨到隨辦,證件備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