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身心障礙者證明申請】作業流程表(含通訊辦理)

除了到所申辦,目前也開放通訊辦理,居住外地,不便親自至公所社會課,請附上:

(1)填寫完畢之申請書(簽章處請蓋私章)

(2)應備文件正反面影印

(3)1吋彩色照片3張

郵寄掛號至本所社會課(註明:申請身障鑑定),或請來電洽詢通訊辦理06-6522341-115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