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單位應於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依規定格式報送計畫書共1式10份(含電子檔),由臺南市政府依檢核表辦理資格審查,並彙整轄內合格申請單位計畫書及彙總表於 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前函報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申請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繫原住民族委員會或計畫營造中心,勿重複提報。營造中心聯繫資訊:臺南市西拉雅部落發展促進會/ 陳怡君小姐,電話:(06)6233190、0978-612-950;email:guang610802@gmail.@[100064566768835:2048:商業周刊(http://xn--zsrz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