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發人員注意事項:
如具有免除基礎訓練、縮短實務訓練等情事, 請於報到當日或3日內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一)免除基礎訓練
最近3年內曾受同等級以上基礎訓練成績及格或次一等級以下,且訓練期間相同或訓練課程相當之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 。
(二)縮短實務訓練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最近5年內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擬任職務同職系之資格,其 期間4個月以上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1 、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2 、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3 、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